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过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对政务服务大楼机关事务进行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物管的内容包括:大楼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大院绿化的养护;公共区域(含政务服务大厅)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区域内24小时安保;车辆停放的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会议室的保洁和会议服务;公共区域的植物摆放等。
3.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针对物管公司的相应制度,对物管公司履约进行监管。
4.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政务大楼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
5.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会议中心的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承办会议的服务工作。
6.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
7.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大楼的水电气费的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区域的维修维护费用。
8.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
9.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10.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通过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对政务服务大楼机关事务进行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楼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政务服务大楼的正常运行。
2.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为入驻政务服务大楼工作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4.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算数据,单独公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95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19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3万元,占0.0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311.21万元,增长48.2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单位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96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98万元,占63.13%;项目支出356.34万元,占36.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301.23万元,增长45.9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单位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3.1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8.11万元,
增涨66.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单位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6.62万元,增加39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单位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96万元,占9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占0.79%;医疗卫生支出1.94万元,占0.20%;住房保障支出3.11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35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59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占决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8万元、津贴补贴13.34万元、奖金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23.97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4.46万元。
公用经费23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手续费0.08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76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工会经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41万元,完成预算7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有跨年度支付的情况,如公务车辆维修费、燃油费、ETC通行费、洗车费等,当年12月份的运行费用,一般在次年1月份才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6.94万元,占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0.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54辆、越野车9辆、载客汽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6.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领导公务活动用车、保障接待合作伙伴活动用车、保障全区业务工作用车和会议会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38.12万元,增长826.23%。主要原因是全面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共青团达州市委赴德阳学习考察,接待费用2365元;成都工业学院赴罗江调研,接待费用2360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也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4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66.94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266.94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7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07万元,比2016年增加14.37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有车辆71辆,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6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325.7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信息化不够完善,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明细,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把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5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5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5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机关服务支出项目-政务大楼水电气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节能改造未达到规定要求,二是资金支付进度达不到比例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节能改造推进工作,二是与供能部门和财政加强衔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5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4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7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4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89.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上级拨款收入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指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