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及德阳市委、市政府、罗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为总纲,大力实施“三大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稳进推进并取得较好成效。
1、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本年度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年均值均较去年有一定的改善。
2、环保问题整改有效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我区快速响应,全区上下加快落实各项环保工作要求,高效率、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采取“罚点球”的方式,将问题逐条进行任务分解,逐项落实推进措施,全面保障环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始终坚持把环保工作抓在前面,我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列清单建台账,并建立了“一案一册制度”,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部门和领导进行问题整改跟踪任务,逐项落实后期的推进措施,全面保障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省环保督察组提出的18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2个,办结率为87.5%;市环保督察组提出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办结率为100%。我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收到29个群众来电来信信访举报案件(区级自办23件,协助市级办理6件),目前我区自办的23个案件中,还有一件正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办结率为95.6%。
3、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7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共削减二氧化硫1843.35吨、氮氧化物1905.74吨,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共计削减COD为641.337吨、氨氮为34.602吨。均已超额完成今年的减排目标任务。
4、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纵深推进
一是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①稳步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县城芙蓉溪、金山老土桥沟黑臭水体治理已基本完成。略坪护城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清淤45993立方米,已铺设支管网12000余米,已完成砼检查井安装293口,完成挡墙、河堤的修复和闸门主体工程并开展机电安装。已完成投资991万元,完成进度的87.5%。12月计划底完工率达到91.2%,完成投资1033.36万元。②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③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县污水处理厂以及金山等乡镇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已全面落实整改。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日均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能够满足县城污水处理需要,相关污泥处置已与绵阳红狮水泥厂签订合同,完成转移联单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全面掌握全省砖瓦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效开展砖瓦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局会同乡镇扎实开展了以村、社区为单位拉网式排查辖区内砖瓦企业,核实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一厂一档”数据清单。
5、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截至12月初,立案47件,下达处罚决定17件,处罚金额98万余元,其中查封1件,限产3件,停产整治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行政拘留2人。
6、环保监管执法不断强化
一是成立了罗江区公安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局共同开启了联合执法、靠前侦办的新机制。二是建立24小时全天候巡查机制。三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督促各镇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围绕“三大战役”工作的开展,整合部门职能,坚持依法打击、重点打击、精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五是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对全县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行业进行了梳理排查。六是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区环保局会同区经科局、国土局对全区18家砖瓦行业进行排查。七是加强与绵阳市安州区凯江河流域上游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联合开展沿河工业企业检查,监测数据信息互通,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八是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做到应征尽征,征收排污费135万元。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属一级行政单位,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罗江区环境监测站,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两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收支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包括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汇总数据。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现有编制30名,其中:公务员5名,机关后勤1名;参公9名,事业15名。实有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1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13人。
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罗江区环境保护局收入合计68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14万元,占99.61%;其他收入2.68万元,占0.39%。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59.08万元,增长37.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人员工资,补发了监测人员监测津贴;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以及其他应急工作经费。
2017年度罗江区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6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6万元,占61.47%;项目支出238.49万元,占38.53%。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17.86万元,增长19.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人员工资,补发了监测人员监测津贴;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以及其他应急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3.32万元,与2016年相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729.94万元,下降了48.24%。主要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3.85万元,增长20.33%。主要是上调了人员工资,补发了监测人员监测津贴;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以及其他应急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0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万元,占6.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1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占1.95%;节能环保支出617.87万元,占,90.0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1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8.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02.45万元,完成预算12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人员工资,补发了监测人员监测津贴。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6.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75.48万元,完成预算11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部分工作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决算为12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10万元、津贴补贴93.12万元、奖金8.3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88万元、生活补助1.58万元、医疗费1.71万元、奖励金0.07万元、住房公积金13.4万元。
公用经费4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6.64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42万元、邮电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76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护)费1.27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3.90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6.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预算8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以单位职工食堂接待为主,减少了外出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是减少车辆的费用支出,二是有部分维修维护费用未及时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3万元,占7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2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察、督察、执法、企业巡查、污染应急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58万元,下降62.96%。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车辆的费用支出,二是有部分维修维护费用未及时报销。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以单位职工食堂接待为主,减少了外出接待费用。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5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63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5.63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罗江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2万元,比2016年减少4.46万元,下降9.66%。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下降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罗江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29万元。主要用于大气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江区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等7个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38.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8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89 |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资金预算不足,造成一些费用无法及时支出。二是公务卡使用率较低。三是由于历年来购置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较多,很多时年已久报废或已不存在的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减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尽量减少个人现金支出。二是清理固定资产,对已报废、不存在的资产及时核销减少。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2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创建卫生城市、招商引资补助及利息收入。
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反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反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