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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19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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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区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3.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4.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5.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建和规范提升工作;二是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化肥、农药储备;三是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试点工作;四是“农联”改革试点工作,在罗江区略坪镇和蟠龙镇已完成“农联”社员股金的收取、社员代表选举,并召开“农联”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农联”理事会理事、理事长和监事会监事、监事长,接下来将进行工商注册以及职业经理人招聘一系列筹备工作;五是做好系统职工的稳定工作;六是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指导股,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供销社收入决算总额为100.51万元,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50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110.90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10.39万元,下降9.4%2017年收入决算减少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17年供销社支出决算总额为10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1万元,占86.07%;项目支出14.0万元,占13.93%。2016年度支出总额110.90万元2017年比2016减少10.39万元, 下降9.4%,2017年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额减少10.38万元,下降10.33%。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23万元,下降10.18%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万元,占1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万元,占13.42%;医疗卫生支出2.16万元,占2.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44万元,占,67.11%;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占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97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66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5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9万元、津贴补贴10.17万元、奖金(年度考核合格发放1个月基本工资)0.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1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7元、住房公积金3.41万元。


公用经费2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7万元、水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1.74万元、维护费16.0、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3.79万元、 工会经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2.0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34万元。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单位、其他县级供销社来人考察工作等。公务接待3批次,共计32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3万元。减少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德阳市罗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0.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29.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比2016年增加18.93万元,增长64.21%。增长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增加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度罗江区供销社没有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罗江区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社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 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执行有待完善,二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不够,三是履职成效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并加强执行力度,二是全方位增强创新能力,三是提高履职成效。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任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单位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资金使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2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1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20


生态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88


 


 


 


附件: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遇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指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反应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