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景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景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景区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负责编制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按规定对景区内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协调做好景区内征(占)用地的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区国土资源局做好土地征用、转让、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镇村做好土地流转相关工作。
(4)负责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推进区级相关部门在景区实施的建设项目、服务工作和兴办各类公益事业。
(5)负责对景区内各类项目、工程建设的选址、用地、建筑形态、建设规模等实施规划管理;协调区住建局做好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和建设环境的监督管理等。
(6)负责景区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环卫管理、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等游客服务工作。
(7)负责景区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管,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规划统计和对外宣传营销。
(8)负责景区内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
(9)负责景区内生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旅游景点的安全生产机构、人员、职责、措施等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景区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政务服务工作。
(11)负责景区财务核算、收支管理和景区内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景区内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单位或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
(13)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成立了白马关景区。由区委常委任景区党工委书记,由区旅游局局长、白马关镇党委书记任景区管委会主任,实现了区旅游局、白马关景区、白马关镇三个单位高度融合,统筹规划,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创新单位内部管理。按照“不交叉、不重叠”的原则对三个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构建了一套分工明确的领导班子。按照“清单式推进、台账式管理、保姆式培训、制度化保障”的工作机制,创新“上级交办,现场推进,部门联动,纪委督促”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三是组织全区文旅企业成立罗江区文旅商会。在合规运营、加强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密切联动企业及金融资本的平台作用,有效的实现文化产业同旅游产业的高度融合,成为政府引导之外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升级转型的重要力量。
2.坚持规划引领,向未来要动力
一是制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方向。2017年,白马关景区和罗江区旅游局充分结合罗江实际分别制定了发展目标,罗江旅游以“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打造高品质的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为发展目标定位,白马关景区以“出川入蜀第一关•运动休闲新天地”为发展目标定位。二是编制白马关体育小镇规划。按照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着眼长远、满足需求、兼顾旅游的要求,委托中国体育报业报社编制白马关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规划,现目前已经完成初稿,待召开评审会后定稿。三是编制罗江区全域旅游规划。按照发展全域旅游的规划思路,委托北京巅峰智业完成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初步构思,目前正按程序推进编制工作。
3.坚持项目带动,向发展要动力
一是实施万佛广场建设项目。解决景区内万佛寺板块的道路拥挤问题,打造规范整洁、美观有序的集散场所,切实提升以万佛寺为核心的佛教养生区域整体品质。二是实施通用航空基础设施项目。集通用航空、应急救援和低空旅游等多功能为一体,开启罗江低空旅游的新篇章。三是实施艺术小镇建设项目。将艺术融入建筑,增强留宿体验,带动景区民宿产业的发展。四是实施体育小镇项目。凸显白马关景区运动休闲主题,丰富运动休闲业态。五是实施景区绿化美化项目。按照“去杂留优、疏林草地、栽植花阵”的原则,对景区现有环境进行梳理和培育,形成一路一景、一山一色的生态环境。六是实施景观节点改造工程。以在景区主要节点打造微湿地、微石艺的方式增强景区可游性,提升区域品质。七是实施光亮工程。围绕景区五丁谷•五美寨核心区域,科学规划电力线路,新增或改善路灯、庭院灯,实现让景区亮起来的目的。
4.坚持品牌打造,向市场要动力
一是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旅游人气。2017年,罗江区结合季节和节假日举办多场活动,元宵灯会、梨花节、菜花节、“飞越古蜀道•空降白马关”罗江低空旅游首航仪式暨第二届全国山地自行车赛系列活动、“秦蜀古道.两汉三国”定向运动城市邀请赛系列活动、2017“白马关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杯中国全地形车锦标赛(罗江站)等文旅活动先后上演,吸引了成德绵周边大量游客到罗江旅游,吸引了各级媒体的高度关注,进一步提升了罗江的知名度。二是以媒体为平台,不断扩大旅游吸引力。2017年,罗江区旅游局先后与德阳日报、四川新闻网、网易新闻等媒体签约合作,与今日头条、德阳吃喝玩乐购、罗江在线、罗江之窗等新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逐步搭建起全方位的旅游宣传推介平台。不断优化“罗江旅游”微信平台,及时、定时推送罗江旅游资讯,维持并增加平台关注量,同时增设罗江旅游微网页,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需求。三是以市场共享为导向,不断拓宽旅游客源。积极加强区域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我区旅游企业积极参加了5.19德阳市旅游日宣传活动、四川省第四届旅博会等各类旅游推介活动,提高罗江旅游资源推介力度。主动同省、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规模化旅行社团到罗江旅游,今年枣子节期间,前后组织80余批次11万余人次旅客来白马关、宝峰山贵妃枣园采摘体验游,现场销售贵妃枣百万余斤,实现旅游收入700余万元。四是以传播罗江为目标,不断开发旅游产品。拍摄十集系列短片《一分钟看罗江》,并在各大网络媒体推送推广,用更直观的方式展现罗江旅游资源,展现罗江风采,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搜罗整理罗江旅游历史人文故事与民间传说,编撰《罗江旅游故事》,使罗江数千年文明史和现今成果跃然纸上,让更多的游客能更直接的了解罗江。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收入合计 2,307.3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7.31 万元,占13.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0万元,占86.6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042.65万元,增加871.8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列支了以前的。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我单位支出合计200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1万元,占6.58%;项目支出 1,875.30 万元,占9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792.31万元,增加833.63%,变动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土地开发支出。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07.31万元、支出2007.3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5.81万元、支出增加179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开发支出。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3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71万元,增长77.02%。主要是增加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0万元,占38.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万元,占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2元,占1.31%;城乡社区支出165.00万元,占53.69%;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占1.9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04万元、津贴补贴59.91万元、奖金1.7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0万元、奖励金0.10万元、住房公积金6.03万元等。
公用经费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简化接待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使得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得到较好的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办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8万元,增长39.3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及油费上涨。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县、市际业务单位交流合作及项目推进接待2.26万元;二是兄弟县市间学习调研接待0.48 万元;三是上级部门检查、考核、验收等其他公务接待0.54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8万元,增长72.63%。主要原因是景区接待前来考察投资的业务增加。
罗江区白马关景区管理委员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2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18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4.18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0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01万元,增长13.80%。因人员增加及工资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75.3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确保了景区工作正常开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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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7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我单位项目支出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较好地完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确保了各项目的正常开展。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整体发挥效益明显。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7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7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9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运行。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 事业运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医疗。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