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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德阳市新经济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655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5-31 来源:区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经济企业培育,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德阳市新经济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本次认定(备案)新经济企业,指《德阳市新经济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我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等。成立时间原则上在10年内。

(二)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德阳市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先进材料、通用航空、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五大产业”,或具备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典型新经济特征。

(三)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不纳入认定(备案)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种子企业

种子企业试行备案制,拟备案企业下载填写《德阳市种子企业备案表》(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由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

1.拟认定企业下载填写《德阳市瞪羚企业认定申报书》(附件3)或《德阳市()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书》(附件4),同时提供相应附件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由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报送市科技局。

2. 申报材料做成壹册,要求胶装,双面打印、复印,字迹清晰可辨,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纸质材料1套正本,相关附件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1套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对涉密企业的申报备案材料须做相关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630日下午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拟认定(备案)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

(二)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市科技局将加大对已认定(备案)的新经济企业在项目申报、技术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新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后期拟予以专项后补助支持。

(三)当多个层级申报条件均满足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申报。

四、联系方式

德阳市科技局新经济平台合作科:段  0838-222678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市区岷江东路126308

责任编辑: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