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法委:
您专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区政府办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德市罗府办发〔2020〕56号),明确规定了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及相关职责和法律责任。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议事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建设项目需经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区民政局审核同意,经区行政审批局批准,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资金主要由各镇人民政府安排筹集、区级财政补贴、以及福彩公益金组成。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实行“谁建设,谁主管”的方式。以镇为单位建设的墓地,由镇政府成立公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各村(社区)或联村(社区)为单位建设的,由各村(社区)或联村(社区)推选公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二是自2019年10月开始我局严格贯彻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给予群众1000元惠民殡葬补贴和1000元节地生态安葬补贴;2020年,在万福公墓争取1200个免费节地生态安葬穴位,动员群众选取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三是2021年各镇村(居)民委员会已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村民节地生态安葬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厚养薄葬,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进展
2022年我局争取到中央预算资金720万元、自筹资金180万元,拟在鄢家镇七里村8组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及其配套设施约3000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5000个公益性骨灰格位,将有效降低辖区内村(居)民的殡葬成本,促进文明殡葬。目前正在设计骨灰堂施工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区内开展文明殡葬活动,大力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厚养薄葬,引导群众树立节俭、生态环保的理念。二是开展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及社会组织、社工站作用,积极宣讲殡葬政策,扩大殡葬政策知晓度;根据各镇情况,因地制宜,适度集中安葬。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感谢您专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