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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来啦
发布时间: 2022-05-10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单位缓缴政策:

本次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可缓缴2022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4月至2023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罗江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到德阳市罗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6号窗口申请缓缴,咨询电话0838-3306086

二、个人缓缴政策

个体参保人员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为2023年的缴费标准。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