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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 总体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6-24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监测工作情况

根据《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2022〕-79号)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此次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于2022年6月17日会同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对2022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示范社监测事项进行审查会商,会议同意此次纳入监测范围的13家农民合作社监测合格。

二、监测合格的省级示范社情况

我区监测合格的示范社共13家,其中种植业4家,养殖业8家,手工业1家,主要经营蔬菜、水果、家禽、水产等种养殖业。13家示范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设有理事会、监事会,日常工作通过理事会行使职权。合作社下设财务室、综合办公室等,建立了包括财务、生产等在内的一系列规范化的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合理,管理措施可行。合作社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年末按照规定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和盈余分配。合作社每年开展多次技术培训,提高社员和周边农民的种养殖技术,通过用工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民增收。合作社积极进行品牌商标注册、产品溯源、有机绿色等认证工作,打造自己的品牌,提升农产品价值。

、监测合格的省级示范社存在问题

此次监测我区监测合格的示范社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