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罗江区(奎星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德市罗征决字(2020)第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江区(奎星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长富楼、万安南路、城南鑫辰、江岸春晓、凯悦广场;西至围城西路、老建筑公司、黎明社区安置房、廉租房一期、罗蟠路;南至新农摩尔;北至西街廊坊、苍海花园A区、百通广场、房地产管理所办公楼、原罗江大酒店、万安花园、老百货公司。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被征收入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腾空并交付房屋。
五、征收部门:德阳市罗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六、征收现场办公地址:南街15号。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入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德市罗征决字(2020]第1号),可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