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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955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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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北路79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1939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工作,办理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事宜。负责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争议的处理。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三)承担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区政府重要合同的审查,办理区级部门、镇人民政府合同备案审查,组织开展政府合同履行风险评估。依据授权,代理或协助参与政府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指导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十)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监督管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负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培训、干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推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杨孝勇 党组书记、局长

王 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支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阿坝县政府办副主任[援藏]

舒心玥 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

四、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本局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及全局性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政务文件的起草、制发,负责本局外宣、保密、档案管理、统计、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装备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二)法制股。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负责各部门、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参与区政府重要合同谈判、起草和审查,组织专家对合同履行风险进行评估论证;依据授权,代理或协助参与政府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的贯彻执行。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和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监督区政府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的处理;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出纠正建议;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证件的申领、资格审查、年审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各镇政府法制人员培训。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法治宣传报道和宣传骨干培训;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负责本局日常法治宣传事务。

(六)社区矫正工作股。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和撤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意见;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协调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七)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办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者职业资格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相关工作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立案、审批并指派,监督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公证、律师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八)基层工作股。指导全区司法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禁毒、艾滋病防治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政治部。负责本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干警的教育、管理、培训、指导;承办局党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优秀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扬等活动;负责局管干部的绩效管理、任免、调配工作和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福利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警务督察工作。

(十)德阳市罗江区公证处负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负责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公证法律援助等活动;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