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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53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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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审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77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1599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级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损益,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区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区级有关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活动,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晰审计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审计业务流程,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三、领导简介

陈宁平 党组书记、局长

方清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安辉 党组成员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法规与内审监督股)。负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新闻发布、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联系特约审计员。区审计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机关纪委工作。牵头承担对外帮扶工作。承担办公室的其他有关事项。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审计举措、规划等问题研究。承担审计业务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综合利用审计成果。负责与区人大预算委员会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负责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二)农业农村行政社保和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组织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开展区管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区级有关部门、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三)财政投资金融和国有企业监督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区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区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代管及区本级产业园区投资绩效与管理情况等审计工作。

(四)德阳市罗江区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国家投(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1、负责对区本级国家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区级国家建设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开工前和竣工后结算审计。

3、负责对以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区属国有及国有资产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罗江区援助、贷款和赠款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对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授权项目和区政府交办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责任编辑: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