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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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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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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北路84号

邮编:610085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1950

二、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重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承担机动车(除进口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大中型载客汽车)登记和安全检测工作。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组织对大型政治、文化、商贸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居民身份证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依法调查处理涉外治安、刑事案件。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公安信息化建设责任。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负责承担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进行内部执法监督管理。

(十五)拟订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项目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公章刻制核准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户口登记)。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领导简介

刘 熙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罗  南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恩俊 分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范 刚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春 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龙周辉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 野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毅 分局副政委 

李 狂 区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信访室)。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编写并上报政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报告,协助局领导对全区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事故)进行指挥、协调及警务调度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来文、来函的处理、督办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全局性重要文件和会议材料,承办全局性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督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编发公安简报;负责档案管理、公安信访、机要、通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政务督办事项;。

(二)政治处。负责收集、掌握并分析公安队伍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组织、指导、督促全局开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分局干部任免、后备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民警及职工的调配、考核、辞职、辞退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民警警衔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民警和职工的职务变动、工资福利、表彰奖励、优待抚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规划,开展教育训练,学历教育认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表彰公安先进典型;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其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政保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四)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负责刑事犯罪侦查、反恐怖犯罪侦查、追捕逃犯和预审起诉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案件信息、犯罪人员资料搜集工作;指导派出所对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防暴抢险救灾等工作。

(五)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维护街道和公路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依法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维护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劝解、制止、查处发生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治安纠纷;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提供救助;对机动车的检测、检验、核发牌证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发证、审验;负责交通安全宣教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安全;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开展街面、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防控。了解和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动态,及时制止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行为,配合所在地派出所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搞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及时调整巡防工作目标和重点;其他临时任务。

(七)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贯彻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规;负责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益维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安审计工作。

(八)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国有资产、综治、绿化、卫生、修建、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承担分局机关安全保卫责任等工作。

(九)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

(十)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贯彻实施治安管理法规,组织指挥全区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派出所级别化管理、枪爆危险物品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负责查破治安案件;指导管理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防群治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抓好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十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分析、研判全区食品药品犯罪动态;与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办理全区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和依法应当行政拘留的行政案件。

(十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打击环境犯罪工作;分析、研判全区环境犯罪动态;与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办理全区环境领域犯罪案件和依法应当行政拘留的行政案件。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大队。负责全局行政许可事项(除边境通行证、暂住证外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送达;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公安机关进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公章刻制核准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户口登记)。

(十四)网络安全大队。负责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秩序;防范和查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监督、检查、指导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网上舆情控制,预防和制止利用网上恶意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协助其他部门通过网络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办理违反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十五)情报信息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公安情报工作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负责重大警情、社情、舆情的收集、整合、分析和研判,编撰警情分析情况的通报和公安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情报支撑;负责案件分析研判等网上作战应用,组织对重特大案件、流窜性案件、系列性案件、团伙性案件开展动态分析和网上排查、比对等工作,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综合性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负责全局主要业务数据统计与分析;负责对公安机关内部信息的采集、录入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

(十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区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和追捕逃犯工作;指导派出所侦破一般经济犯罪案件,参与防暴抢险救灾等工作。

(十七)禁毒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区禁毒、缉毒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开展禁种、禁贩、禁吸预防宣传和无毒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参与防暴抢险救灾等工作。

(十八)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直接承办涉外案件、事件、纠纷的处理;承办罗江区对外开放的审核报批事宜。

(十九)森林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涉林治安防控;掌握涉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措施,组织、开展涉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责任编辑: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