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通知》(川教函〔2020〕453号)和《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办〔2020〕82号)文件精神,结合罗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确定了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是以“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为监管数据平台,完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端、银行保险行业监管端和培训机构端、家长端数据对接和共享机制。建立监管规则,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动态、精准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退费、使用等资金运作模式。
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管,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抽逃资金”、“跑路”等办学风险,提升行业监管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良性发展。明确监管对象。罗江区行政区划内招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校外培训(含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所有培训机构。
(二)明确了监管对象。罗江区行政区划内招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校外培训(含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所有培训机构。
(三)制定了工作步骤
一是搭建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方案。
二是完善监管平台机构信息,抓好宣传动员。
三是录入数据信息,整体推开。
四是总结工作,完善规则。
(四)细化了工作措施
一是完事平台信息。
二是完善资金支付和监管平台。
三是完善三方协议。
四是完善培训合同。
五是强化工作宣传。
六是加强过程指导。
强力推进执法监管。
(四)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
三、其它
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监管具体操作办法体现在方案的附件《罗江区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监管规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