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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7103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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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21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有序推进我区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四川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金[2020]46号)、《德阳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德市财金[2021]29号)《四川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川财金[202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和保险经办机构。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工作任务。明确2022年全区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投保面积覆盖率70%以上,育肥猪保险覆盖率达35%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乡镇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对保险保费收取、保险灾后理赔等环节做到严格按规定办理,发现违规情况要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工作宣传。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

五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日常考评督导力度,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文件链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