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运用,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法制化、制度化,增强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公正性,以及进一步落实四川省委第十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罗江区政府采购实际,由区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21条,分别对罗江区政府采购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职责、代理机构职责、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了《管理办法》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三、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文件链接:《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