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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05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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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17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起草依据

根据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改组办〔2021〕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要求,按照《德阳市罗江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1年)》,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从家庭农场主中继续遴选124名符合条件的试点人员,实现10%以上的村民小组(含2020年80名试点人员在内)有至少1名家庭农场主纳入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目标,通过试点构建起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培训、资格认定、生产扶持、农技支撑、风险防控、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包括对象遴选、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生产扶持、风险防控、社会保障等试点内容。

(三)资金概算。对496万元试点资金进行细化,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生产扶持、风险防控、社会保障等内容。2020年试点人员继续享受2021年政策,已获得同类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社保除外)。相关补贴可在试点范围内调剂。

(四)资金拨付。通过先建后补,将补助直接拨付给家庭农场

(五)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宣传总结等。

三、征求意见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1年6月22日分别征求各镇及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源局6个部门意见。其中:

(一)各镇及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源局5个部门回复“无意见”。

(二)区财政局无修改意见,建议“严格审查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特别是农机补贴,杜绝重复享受或超标销售补贴,已采纳。

文件链接: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