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调元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党支部,镇机关各办、驻镇各单位:
《调元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调元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调元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一般级别以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一)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组 长:何 桥 镇党委书记
王 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元清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鑫 镇党委副书记、略坪派出所所长
王 杰 镇党委副书记、宣统委员
徐颖强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古广轶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
范 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 颖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 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调元派出所、调元卫生院、调元供电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二)各成员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村社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镇人武部、民兵、公安干警迅速参加抢险救灾。
(三)应急办公室职责
1、应急指挥部设办公室于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由王杰担任办公室主任,贾兴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2、应急办公室负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的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以及日常事务。
3、应急分队:指挥组下设应急分队,全镇5个行政村,1个社区分别各设一支应急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受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5、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全体干警,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6、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7、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案中要标明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治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并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地灾避险能力,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村、社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两卡”由村发到村民手中。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精神,地质灾害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响应
(一)速报制度
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不同的速报制度。
1.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所在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速报区自然资源局。
2.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所在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速报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
3.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应急措施
出现险情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定;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镇政府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四)治安和交通
镇派出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基本生活保障
镇便民中心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件:调元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表
附件:
调元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表
单位 |
抢险队伍人数 |
负责人 |
场 镇 |
20 |
李阳 |
团堆村 |
90 |
严德书 |
酒垭村 |
80 |
李醇勇 |
文星村 |
90 |
周文国 |
百花村 |
50 |
赵 勇 |
顺河村 |
90 |
邹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