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的基本职能分为民主职能和专政职能。两种职能相互渗透、互相促进,联系极为紧密,不可分割。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工作;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协调处置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以实施“三化建设”,提高“六种能力”为核心,以“主动警务战略”为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优化警务运行和勤务模式
二、部门概况
公安局下设二级单位13个,分别是:万安派出所,金山派出所,鄢家派出所,略坪派出所,新盛派出所,慧觉派出所,白马关派出所,御营派出所,调元派出所,蟠龙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局机关。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498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9.17万元,占81.34%;其他收入4.43万元,占0.1%;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926.3万元,占18.56%。
2016年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498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29万元,占64.38%;项目支出1187.35万元,占23.80%;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590.25万元,占11.8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985.4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00.28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6.02万元,增长15.37%。主要是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保障性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793.42万元,占8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71万元,占7.24%;医疗卫生支出38.14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10.15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262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1.81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国内安全保卫5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刑事侦查5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出入境管理2.91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禁毒管理5.98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居民身份证管理10.18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网络运行及维护2.63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拘押收缴场所管理123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信息化建设20.4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89.14万元, 完成预算100%;公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78.51万元, 完成预算100%。2016年决算数为379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4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30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38.14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3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4.47万元、津贴补贴1177.70万元、奖金0.7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4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24.85万元、抚恤金3.08万元、生活补助115.74万元、医疗费4.6万元、奖励金11.60万元、住房公积金110.15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
公用经费48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52万元、印刷费5.27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1.60万元、电费48.17万元、邮电费35.7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3.42万元、差旅费40.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5.69万元、租赁费6.67万元、会议费7.71万元、培训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劳务费26.9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5.69万元、福利费5.09万元、其他交通费49.5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2万元;被装购置费1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3.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26万元,完成预算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81万元,完成预算6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31.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5.22万元,下降3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93万元,下降3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39%。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以及落实政府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81万元,占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5万元,占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12万元,主要用于技术侦查车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6辆,其中:轿车35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4辆、皮卡车2辆、面包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8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案侦、日常巡逻、接处警、一般公务活动等所需的执法执勤和一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691人,共计支出3.45万元,包括:市公安局对我局工作指导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1.政治处接待四川新闻网、德阳晚报等新闻媒体对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工作以及对各派出所工作的宣传.2.接待德阳市法制处到我局讨论戢唤强盗窃案。3.接待江安县公安局来我局考察学习警营文化建设。4.接待绵阳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来我局考察技侦情报工作。5.接待市检察院到看守所调取材料。7.接待绵阳市安州区分局到我局开展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交叉检查。8.接待省厅巡视组一行到万安派出所检查督导工作。9.接待德阳市公安局专项督查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安局(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6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4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3.81 |
其中:购置经费 |
12 |
运行维护费 |
10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