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罗江县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县经开区安办:
为控制、减少和消除印刷企业尘毒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德阳市安监局印发的《德阳市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附件5)结合我县实际,县安监局决定从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现将《罗江县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罗江县印刷企业尘毒危害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控制、减少和消除印刷企业尘毒危害,罗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组织开展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尘毒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有效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各类印刷包装装璜企业。
(三)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五个100﹪的要求:一是尘毒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 100﹪;二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尘毒劳动者培训率 100﹪;三是尘毒危害定期检测率 100﹪;四是接触尘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五是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定率100﹪。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6年4月至6月底)
1.排查摸底。全县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印刷企业的数量、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含劳务派遣工)、接触粉尘岗位及人数,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基础档案。
2.制定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本级治理任务。
3.宣传发动。各镇、县经开区要组织召开印刷企业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把治理要求传达到印刷企业,让企业明确治理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各镇、县经开区安办要将辖区内印刷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1、2)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报送县安监局。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7月—2017年6月底)
安全监管部门主要任务: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本阶段至少要开展两轮监督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印刷企业。
1.印刷企业
治理标准:《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5-2012)》
治理重点:制版、晒版、清洗、调墨、印刷、覆膜、上光、
喷粉系统、胶订、擦板、裁剪等工序。
2.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尘毒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含劳动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监督其正确佩戴和定期更换。
(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尘毒日常检查,并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4)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加强外包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统一的尘毒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底)
1、县安监局开展一轮集中监督执法,全面检查印刷企业治理情况。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尘毒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尘毒设施或者达不到防尘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毒用品,以及工作场所尘毒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届时,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市安监局会进行集中检查执法。
2、对于治理后尘毒浓度任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底)
2017年12月10日前,各镇、县经开区安办要完成对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由各镇、县经开区安办将有关情况及有关汇总表(附件3、4)连同检查记录复印件报送县安监局。(联系人:江伟,电话0838--312427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本辖区印刷企业名册和专项治理监督档案,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要统筹兼顾,把治理工作和基础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专项治理期间要对每家企业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由各镇安办汇总后及时报送县安监局。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强化防尘毒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三)加强监督,注重引导。县安全监管部门将基于对各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治理工作推动不理的企业,要通报批评;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对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各阶段治理工作按时保质量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思想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宣传专项治理先进单位,曝光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违法企业,形成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1、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基本监督检查表
4、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治理情况年度汇总表
5、《德阳市陶瓷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印刷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